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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稿材料 · 2026/10/18

论文中的质粒和细胞株,材料可获得性声明怎样写?

把独特研究材料的保管者、资源库编号、申请路径和实际限制写清,并确认来源协议是否允许再分发。

论文用到自建细胞株、质粒或其他研究材料时,数据下载链接通常不能回答“别人怎样取得这件材料”。投稿前可以另写材料可获得性说明:材料由谁保管、如何提出合理申请、是否存在法律、伦理或来源许可限制。不要把“可向通讯作者索取”当成一句万能模板;若团队实际上无权转交,就不能这样承诺。

先弄清材料的归属和用途

列出支撑主要结果的独特材料,与常见商业试剂分开。对每一项,核对来源、保存地点、可提供的形态、是否已经存入资源库,以及原始取得协议是否允许继续转给他人。来自其他实验室的材料可能附带材料转移协议;患者样本还涉及同意范围与伦理限制。实验室保有材料,并不等于可以自行把它转交给别的研究者。

Nature Portfolio 的报告政策将材料可获得性与数据可获得性分开处理,并要求作者清楚说明材料分发限制。它还建议在有合适公共资源库时使用资源库并提供编号。这里的做法不是要求所有材料必须无条件免费邮寄,而是使读者知道获取路径与真实约束。目标期刊若有更具体的政策,应以其要求为准。

自拟例子:论文用实验室构建的质粒甲和从合作机构取得的细胞株乙。甲已存入公共资源库,可写资源库名称与编号;乙受原转移协议限制,团队需先核实合作机构是否允许再转交。若原提供方允许研究者直接申请,说明该路径和条件;尚无可行路径时,如实交代限制,不写“所有材料均可无条件从作者处获得”。如果限制会影响复核研究,稿件还应说明它影响哪些实验材料,而非只在附信里笼统表示“有保密要求”。

让说明与实验方法对应

材料说明不应成为孤立的行政栏目。方法中出现的材料名称、编号和来源,应能在材料清单或可获得性说明中找到对应项;不同批次或改造版本不能共用一个模糊名称。若材料有研究用途限制,写清限制来自何种协议或审批,以及研究者可采取的申请步骤。涉及个人隐私的材料,不公开可识别信息,也不凭投稿需要扩大原同意范围。

提交前让保管材料的人和负责协议的人共同核对文字。确认资源库页面实际可访问、编号指向正确条目,或联系人确实愿意处理申请;若尚未完成入库,就按期刊政策说明当前状态,不把计划中的存放写成已完成。清楚的材料说明能让编辑和读者判断研究可复核到什么程度,也能避免发表后兑现不了的共享承诺。